2018年,两年前,一次互联网大会的互联网金融分会场。
几位嘉宾的圆桌访谈的时候,嘉宾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:我们不是互联网金融公司。我们是科技金融公司。说完了,还彼此点头致意,互相打气和表示支持。
主持人一愣,追问为什么突然换了?一位嘉宾不好意思地笑,挠着头说:现在提互联网金融这几个字,这不是不时髦了吗?
并不是互联网金融不时髦了,而是互联网金融的时代即将成为过去式。
互联网金融的时代即将结束
上世纪1990年代,互联网大潮席卷全球。资讯业、出版业、零售业、旅游业。。。一个个在传统经济下养尊处优的行业,被依托互联网技术爆炸式发展的各式各样互联网企业摧枯拉朽、甚至被洗劫一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没有一个行业,不在互联网行业的改造名单里面。尤其是仅次于军工行业的金融业,被称为互联网颠覆最后的堡垒。
现代人类社会的基石只有两个:暴力和信用。
前者的代表是军事工业,解决人类的生存问题。后者的代表就是金融,解决人类的发展问题。新兴的互联网想要冲击两大基石之一金融业,何其难也。
最后的真理保障
直接和银行家抢饭碗的下场,是很难以预料的。
所以即便是互联网行业的新贵,都小心翼翼地从金融行业的侧翼发起进攻。
第三方支付
互联网和金融的第一个结合点,是第三方支付。1996年国外的paypal,2003年国内的支付宝,是第三方支付的核心代表。Paypal着重于解决线上跨行跨国结算和对账,而支付宝则推出了特有的“担保交易”模式。
支付宝和微信支付,是国内主流的第三方支付
第三方支付帮助银行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:
- 降低了消费者、企业应用银行支付网关的成本
- 通过整合多个银行的交易接口,提升在线交易意愿和金额
- 以第三方支付本身信用为依托,优化在线支付体验。
第三方支付一开始是为银行服务的,但很快就借助互联网地爆发,影响银行网络支付命脉。而支付宝发明的“担保交易”,导致第三方支付可以长期无偿占用在线交易金额,让第三方支付平台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可以无成本揽储的银行。这导致之后第三方支付的快速膨胀和严厉的监管。
网络借贷(P2P)
第三方支付打通了线上的支付渠道,很快试图替代银行借贷业务的网络借贷平台出现。2006年LendingClub在美国上线,2007年国内也出现了最早的网络借贷网站。
网络借贷一方面发布需要贷款的债权项目,一方面吸引投资人购买债权。而上述的交易均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。
从网络借贷的基本模式可以看到,网络借贷本质上是个“空手套白狼”的生意:它既不需要向投资人支付利息,也不需要承担贷款的本息损失风险。
早已改弦易辙的LendingClub是我国P2P的鼻祖
网络借贷在美国出现后,很快碰到了现实的问题:
- 美国人手里现金不多,投资人很少。
- 美国金融监管非常严厉,平台法律风险极高
但在中国,网络借贷以高额利息+保本保息为诱饵,利用金融监管的漏洞和社会大众风险意识低的现状,蓬勃发展。直至2016年以“e租宝事件’爆发为节点,进入全面整顿。2020年进入全面清退期。
网络借贷已经成过往云烟。
网络小贷
网络小贷的前身是小贷(小额贷款公司),而小贷的前身是民间借贷。
“民间借贷”有利于银行信贷无法顾及的生产和消费借贷需求,但对民间借贷的监管非常困难。因此2008年银监会将民间借贷阳光化,批准原由民间借贷结构成立“小额贷款公司”,给予金融合法化地位。
小额贷款公司有以下特征:
- 不能吸收存款。放贷规模取决于自有资金多少,有多少钱,办多少事。
- 不能跨区域经营。只能在批准的县市区开展贷款业务
上述特征,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都受到了很大的限制。2015年已经有近1/3的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正常营业。
为了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对于高风险、小额借贷需求的响应能力,2016年起允许现有经营情况良好的小贷公司,申请转型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。
现有的网络小贷牌照向大型互联网公司倾斜
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打破了原有小贷公司不能跨区域经营的限制,可以全国开展业务。因此对于网络小贷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、科技建设能力、资本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网贷/小贷/高利贷:很多人分不清网贷、小贷、高利贷,把他们混作一团。
实际上网贷、小贷的贷款利息一般较银行贷款利息高出很多。但只有实际利息利率(含各种附加收费、扣款等)超过年化36%,才是高利贷。目前我国法律只保护年化24%以内的利息。年化利率超过36%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金融科技
“金融科技”指的是:可以影响和改造金融行业的科技。而“科技金融”则是指:金融企业通过科技变革更好的服务客户。
无论是金融科技还是科技金融,核心在于“科技”二字。随着互联网的发展,科技的内涵已经超越了原有互联网的范畴。可以说科技和金融的融合,既是互联网金融新的发展阶段,又是互联网金融的尾声和新的起点。
科技和金融内外兼修,带来金融行业新的飞跃
那么“科技”究竟包含了哪些内容呢?大致包含了以下10个部分。
- 区块链
- 区块链并非仅仅是数字货币,比特币之类的数字货币只是区块链的一个实现。
- 区块链的目标是建立网络范围内的可信&不可篡改的计算结果。
- 区块链是未来金融的底层科技基石。
- 大数据
- 大数据指的是海量非特定数据的存储、检索、处理和预测能力。
- 大数据处理能力是金融企业的基本能力,是金融行业开展互联网业务的基本能力。
- 云计算
- 提供完全基于互联网环境的数据存储、处理能力
- 实现金融企业计算能力的统一管理和分配,提升整体计算能力和水平
- 人工智能AI
- 提供基于大数据的,辅助或超越人类计算能力的数据搜索、量化交易、辅助决策等。
- 人工智能提供多维度、多频度的金融数据挖掘、辅助和自动处理能力
- 移动支付
- 提供支持线上/线下多场景的跨设备、跨领域、跨行、跨国的支付能力
- 提供基于设备、生物特征、特定场景等识别标志的支付能力
- 互联网征信
- 全面整合线上/线下征信数据和信息,提供更加完整的征信基础数据
- 提供征信数据的评估、追踪和预测,适配多种金融风险偏好度的业务场景
- 互联网投顾
- 基于客户画像的实时智能互动投资服务
- 提供个性化、多维度、低成本的全景式投资顾问服务
- 互联网保险
- 基于互联网全新模式的互联网保险服务
- 通过互联网征信对客户提供个性化、智能化的保险服务。
- 互联网银行
- 利用互联网科技重构的全新银行,提供覆盖线上/线下多场景的银行服务
- 基于科技重构银行每一个业务单元,全面提升银行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
- 互联网证券&基金
- 利用互联网科技为客户提供个性化、智能化的证券、基金服务。
总结
一个时代的终结,一个时代的开始
互联网金融,曾经以金融革命的态势,席卷全球。但是金融作为人类社会核心的基石之一,并不因为互联网形式的变迁,改变其本质和内核。
科技金融的兴起,代表了互联网金融过去时代的终结,也代表了新的时代的开始。
新兴科技自外而内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和变革,必将催生不断进化的全新金融行业。
(来源: 智汇元 )